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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簿副本申请程序

  根据专利法和有关规定,专利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以及专利权人姓名、国籍、地址的变更。专利权授予公告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同时交纳费用,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 提供副本请求书一份(个人签名,单位加盖公章),提供身份证明一份(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 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通知请求人领取制作好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并缴纳加急请求费。
注意: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升级计算机系统,专利登记簿副本制作相对繁琐,出具副本期限增长,具体办理事宜请与代办处联系。
200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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