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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广 东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佛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文件
粤科协联字[2007]17号

关于举办第23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
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科技辅导员协会):
  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和佛山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佛山市科协、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科技局共同承办的第23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2008年3月底或4月初在佛山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目的、主题和内容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素质,推进我省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第23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是:“体验?创新?成长” 。
  3、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从2008年起,“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两项活动整合。大赛活动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其中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科技辅导员板块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教育方案展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本届大赛对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暂不作评审也不展览,凡报送的项目均直接送全国赛评审。具体情况详见大赛规则。
  4、从本届大赛起,设立专利申请奖项,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发明专利授权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大赛组委会将对已申请上述专利的项目择优奖励,并将择优资助符合申请中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项目申报专利。
  二、 组织实施和申报要求
  (一)组织实施
  1、各市竞赛可依照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2、各市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规范市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3、要注重培养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鼓励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主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作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4、要紧扣本届大赛“体验 创新 成长”的主题,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入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
  (二)申报要求
  1、参加省级比赛的项目,在各市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评选推荐。请各市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报送参赛项目(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优秀组织奖由各市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标准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市工作总结、实地抽查和代表团参赛情况最后确定。
  3、本届大赛对科幻绘画作品不单设主题,规格为54?×38?。
  4、本届大赛将从省一等奖项目中评选推荐17个优秀项目,代表广东省参加2008年8月在新疆举行的“第二十三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5、请各市务必在2008年1月20日前将本届大赛全部申报材料(申报表格和正文一式四份)及本年度市级竞赛的获奖名单,报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李耀庭;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邮编:510040; 电话:83553634 传真:83556769);同时必须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请于2008年1月1日-15日登录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网址:http://news.vcmedu.com/sai)进行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6、各市的申报项目材料经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后,将提交省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初评结果,通知各市组团参加终评决赛。
本届大赛竞赛规则、申报书、网上申报说明、专利申请说明,各类推荐表格,请登录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第23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2007年12月19日
  附件:1.第23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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