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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文件
粤知协〔2008〕12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
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了贯彻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和《广东省专利工作“十一五”规划》,制定《广东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人才 方案 通知
抄送: 国家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印发


            广东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
                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和《广东省专利工作“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创新型广东和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重大战略任务,着眼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10年,通过实施人才培育工程,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以专利工作为主, 培养100名左右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实务技能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1000名左右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务技能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训10000名左右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才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后备人才,初步培养建立一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专利人才队伍。
  三、培养措施
  (一)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培养对象
     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骨干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高水平专业人员,高校和研究机构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人员。
    2.培养措施
     采用在工作实践中学习锻炼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高校和知识产权教学研究机构要积极为培养高层次人才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安排培养对象承担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选送培养对象参加各级各类进修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参加课题研究,提高他们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组织管理、专业服务、学术研究和涉外应对能力,促进人才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省知识产权局每年举办一到两期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研修班,选派人员出国进修。
    3.研修内容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及政策措施、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业务、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商会等民间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涉外知识产权实务、法院专利案件审理、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及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等内容。
  (二)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1.培养对象
     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门业务骨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专业人员。
    2.培养措施
     根据不同培养对象,分别举办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及行政执法研修班、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及实务研修班、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实务研修班。每年举办6期,每期50人。由省知识产权局主办,有关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和省专利信息中心承办,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配合知识产权学院组织学员实地考察活动。
    3.研修内容
     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及行政执法研修班主要研修经济理论与实践、管理理论及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及实务。具体包括:经济理论与实践、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公共管理及公共政策、知识创新与知识管理、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各国知识产权战略及政府政策措施、专利法的新发展、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及实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实务、行政诉讼实务等。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及实务研修班主要研修经济理论与实践、管理理论及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及实务。具体包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竞争力分析、知识创新与知识管理、专利法的新发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实务、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专利许可与转让实务、专利与技术标准、专利诉讼典型案例分析、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涉外知识产权实务等。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实务研修班主要研修知识产权法律及实务,具体包括:专利法的新发展、现代技术领域(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软件等)的专利申请与审查、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专利许可与转让实务、专利与技术标准、专利诉讼典型案例分析、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涉外知识产权实务、中外法院专利案件审理比较等。
  (三)万名知识产权人才培训
    1.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专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研发人员,在校大学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自愿参加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的其他人员,以及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培训的人员。
    2.培训措施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专业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培训。广州、深圳每年培训300人,珠三角地区各6个市每年各培训不少于150人,粤东、粤西和粤北13个市每年各培训50人。
     省专利信息中心负责部分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专业人员的培训、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每年培训350人。
    3.培训内容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利法基础知识、专利申请与审批程序、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信息检索及分析利用、专利行政保护、专利司法保护、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建设、企业专利战略。
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专业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利法基础知识、专利信息检索及分析利用、专题专利数据库应用、专利信息分析与企业专利战略。
企事业单位研发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利法基础知识、专利信息检索及分析利用、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与技术秘密。
  四、工作保障
    建立政府引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加大物质、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强培训工作的基础建设。省知识产权局将在全省认定一批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师资库和人才信息库,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
省知识产权局在年度工作经费中安排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育工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举办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研修班和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研修班,并对各地级以上市开展万名知识产权业务人才培训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应将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开展万名知识产权业务人才培训,扶持本市人员参加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研修班和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研修班。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人才培育规划,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作。
  五、组织领导
    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育工程由省知识产权局统筹领导。具体实施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和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专利信息中心、高校知识产权学院负责,并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各知识产权学院根据本实施方案设计研修课程,编写或选定培训教材及自学参考书,报省知识产权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专利信息中心、各类行业协会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省知识产权局,按计划实施并每年报送年度培训总结。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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