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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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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知协〔2008〕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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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中小学知识产权 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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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粤知〔2006〕76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开展2008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申报和认定工作,请各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积极做好本地区试点学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数量
本批计划认定30所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二、 申报时间
5月5日前。
三、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工作方案》。
四、 申报材料
《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件一式四份及电子件一份。
五、 申报程序
1.申报学校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市知识产权局;
2.各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教育局、团委、少工委,根据《工作方案》规定的条件推荐2至3所学校并签署推荐意见;
3.各地市知识产权局将《推荐表》和《申报表》一同报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联系人:张淑芳,电话:020-87680593,电子邮箱:zscqj_zsf@gd.gov.cn)
主题词:知识产权 中小学 教育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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