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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局自今年起设立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我局制定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见附件1),待省政府法制办审批后正式颁布实施。现将2008年度我局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研究能力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按规定申报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但公民以个人名义的申报不予受理。
二、研究领域
各单位应按照《2008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所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重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每个单位限申报1-2项。各申报单位请务必2008年5月23日前,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4份(至少有1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同时将电子件发到指定电子邮箱,过期不再受理。申请书请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www.gdipo.gov.cn下载。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人:李伟 宋涛 电话:8768 0592;传真:8768 3937
电子邮件:ZSCQJ_LW@GD.GOV.CN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510070)
主题词:知识产权 软科学研究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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