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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培训计划》的通知

                        粤知协〔2008〕39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和《广东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做好今年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我局制定了《200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对今年的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应结合《2008年全国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和我省培训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积极调训人员参加国家和我省的培训计划项目。
  二、各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市全年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各市应按照《广东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完成《2008年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下达的专项培训任务,切实做好万名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并积极配合我局组织举办百名高层人才出国培训班和千名专业人才研修班。
  四、各市应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主动与当地人事部门配合,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五、各市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确保各项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要积极发动和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各种社会力量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
  请各市填写《2008年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培训计划表》,并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我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电话:陆兵/020-87680593 Email:zscqj_lb@gd.gov.cn)


主题词:知识产权 培训 计划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08年6月11日
  附件:1.200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培训计划
     2.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知识产权培训计划>的通知》
     3.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4.2008年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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