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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广州考点专题之
2-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资格考试
关于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广州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知协函〔2007〕85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22号公告,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11月3日至4日举行。现将广州考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报名地点: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10楼;
  联系人:张 芳、周卫丽,电话:020-87681977。
  三、报名材料及费用
  1.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6.考试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规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每科65元,此次考试共三个科目,考试费为195元。
  准考证、培训通知、成绩单、录取通知及资格证将按报名表中通讯地址邮寄,请考生务必详细、准确填写。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11月3日上午9∶00—11∶00 专利法律知识;
  11月3日下午2∶00—4∶00 相关法律知识;
  11月4日上午9∶00—13∶00 专利代理实务。
  五、考试方式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的考试方式,满分分别为150分、100分;专利代理实务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的考试方式,满分为150分。
  六、准考证
  对现场报名及函报已验证合格者,我局将于9月份以挂号邮寄方式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注意查收。
  七、复习资料
  《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及有关参考书,报名时可在报考点购买,不办理邮购。
  其他有关参考书可查阅中国知识产权出版社网站:www.cnipr.com。邮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知识产权出版社图书门市部,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62083595。
  八、考前培训班
  我局将于6月下旬及9月中旬各举办考前培训班一期,培训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信息公布
  有关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及培训信息,可在下列网站查询: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www.gdipo.gov.cn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
  十、关于函报
  外地考生可以函报(广州市的报考人员请到报名点直接报名)。
  函报方式:在5月10日至6月10日报名期间,将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照片及考试费寄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逾期寄出的,报名无效。
  验证:函报人员必须在考试前持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原件到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查验,查验截止时间为11月2日。经查验合格的,发准考证;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不发准考证。
  函报人员考试费请通过邮局汇款。(发准考证的同时,领取发票)。
  汇款项目名称: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
  收款人: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
  邮编:510070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专利代理人 资格 考试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07年8月23日
  附件:1.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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