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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东莞市专利奖、专利培育企业计划项
目、专利试点企业计划项目开始申报

  2007年东莞市专利奖、专利培育企业计划项目、专利试点企业计划项目已于2007年5月28日开始申报。申报工作将于7月15日结束。
  凡已在东莞市合法实施的于2007年6月1日前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大的潜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目前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和他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均可申报东莞市专利奖。
  东莞市专利培育企业计划旨在资助东莞市专利意识比较强的企业,帮助这些企业初步建立基本的专利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应用专利知识的能力和专利保护的能力。申报专利培育企业计划项目的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有较强的专利意识,有专利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已申请了专利或正在申请专利,有较强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东莞市专利试点企业计划旨在进一步推进企业专利工作,促进东莞市企业自觉主动地依靠和专利制度,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申报东莞市专利试点企业计划项目的企业原则上要求是东莞市专利培育企业,且有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已经建立了企业内部专利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利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工作资源;已经建立了企业内部专利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建立了有效的专利申请、实施、保护、管理和信息利用机制,专利工作贯穿于技术、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已经在企业内部有计划地开展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或质量达到一定的水平,专利技术在企业整体发展中作用显著;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 30% 以上;近两年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专利工作以及企业的整体发展势头较好,在同行业或者所处地区具代表性;对专利工作的投入力度较大,企业用于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专利信息利用、专利实施、专利宣传培训和奖励等的费用,占企业研发投入的比例达到东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的标准。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叶劲松供稿 200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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