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 博览会的补充通知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知识产权(专利)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增强博览会的国际影响力,突出“文化搭台、科经贸唱戏”的主题,丰富博览会的文化内涵,吸引更多的海内外知名人士、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参会参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工程院、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第八届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举办时间调整为2007年9月28日至30日,与国际孔子文化节同期举办,会展内容地点不变。
第八届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组委会
二○○七年八月六日
|
|
| 第八届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组委会 |
2007年9月21日 |
|
|
|
| [打印][发表评论][返回] |